2021年亚太社会创新合作奖

  • 2020-12-15
  • AdminAdmin

1.为提升我国社会创新国际能见度,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办理亚太社会创新合作奖,表彰亚太地区优异社创合作案例,预计遴选10案优质案例之团队可参与「亚太社会创新高峰会」,增加露出机会。
2.奖项征件期间自110年1月8日起至110年3月1日下午5时止,详细资讯请至社会创新平台查询(https://si.taiwan.gov.tw/Home/ap_overview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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