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部中小企业处「亚太社会创新合作奖」征件期间延长至109年7月1日,请鼓励所属师生踊跃参与
一、为提升我国社会创新国际能见度,经济部办理亚太社会创新合作奖,表彰亚太地区优异社创合作案例,入选15队参赛者可参与行政院与民间单位共同主办之「亚太社会创新高峰会」。
二、因应COVID-19疫情及配合峰会相关时程,该奖项全面采线上举行,并延长征件期间至本年7月1日(星期三)。
三、检送亚太社会创新合作奖简章1份,另详细资讯请至社会创新平台https://si.taiwan.gov.tw/Home/ap_overview查询。